(圖片來源:http://0rz.tw/UKAmg)
撰文:士豪/編修:Oddis
隨著台灣11/29九合一選舉將至,選戰消息幾乎覆蓋所有媒體版面,令人矚目的,自然就是台灣目前「五都」直轄市市長選舉,其中又以作為首都的台北市、藍綠雙方難分難解的台中市最為激烈。不過,今天談的不是這些選舉肥皂劇,來談談多數市長候選人都提到的居住正義,也就是社會住宅政策。
其實社會住宅政策,早已不算新聞,2010年五都選舉炒過一次、2012年總統大選再度冷飯熱炒,如今已經是第三次…畢竟台灣在這個高房價時代,買房、負擔房貸早就壓得一般受薪階級喘不過氣來。但是,為什麼依然有許多人咬緊牙根,也要貸下高額房貸買房呢?
「現在不買,以後可能更買不起。」
在這樣的氛圍下,無論買房或不買房都是難以承受之重;在這樣的社會裡,候選人開出的居住正義政策支票總是吸引票源的重要一環。
雖然「高房價」與「社會住宅」都屬於居住正義議題中的一環,但事實上這兩個無法直接劃上等號的議題太常被混為一談。
ETtoday在八月時報導「化解巢運 內政部:10年內社會住宅多五倍」(註1) ;蘋果日報也曾經報導:「社會宅僅1% 高房價難解」 。(註2)政府、主流媒體報導,與各市長候選人政見裡,似乎都有意無意將社會住宅視作打擊高房價的一道良方,但是看在第一線的房仲業眼裡卻持保留態度,一位在台中從事不動產十餘年的房仲就表示,興建社會住宅可能對目前房價影響不超過5%。
選擇社會住宅主要為兩大族群:弱勢族群與青年族群;弱勢族群經濟能力本身就絕對無法負擔目前房價;青年族群又分為無意願購房,以及有意願購房但暫時無負擔能力兩類。
既然弱勢族群與無購房意願族群從一開始就不屬於當前房市的潛在客群,要影響目前房價就不太可能成立,不論是否興建社會住宅,他們都不願意或無能力買房,但藉由社會住宅之興建,這些族群卻能獲得一個長期、穩定的居住環境。
「興建社會住宅的確能吸引那些暫時無能力負擔但有意願購房之族群,暫緩購房計畫,避免同時被房貸與其他生活開銷綁住,造成房市需求下降,提高空屋率並使得房價下跌」;但真否真的如此?
我們先不談這個族群依舊有意願購房(需求依舊存在,只是暫時未購買,提高空屋率真的會造成房價下跌嗎?
根據主計處2000年與2010年戶口普查,台灣空屋率從17.6%上漲到19.3%,比起以開發國家,台灣長期以來空屋率居高不下,但這幾年卻房價不降反漲,「高空屋率會導致房價下跌」的遊戲規則在台灣真的適用嗎?答案顯然不那麼準確。
社會住宅興建將造成房市空屋率提高,但是否會使房價大幅調降?根據目前資料來看,讓人難以信服,尤其在2010年已高達156萬戶空屋的狀況下,房價顯然不會因為社會住宅實行有實質影響。
話說回來,今天我們討論主軸不是高房價,而是社會住宅。既然社會住宅無法實際撼動當前的高房價,期待社會住宅政策能解決台灣超高房價所得比,無異乎緣木求魚。
既然如此,我們是否還要興建社會住宅?
「社會住宅(social housing) ,在歐洲亦稱之為「社會出租住宅」(Social Rented Housing),是指政府直接興建、補助興建或民間擁有之適合居住房屋,採「只租不賣」模式,以低於市場租金或免費出租給所得較低的家戶或特殊的弱勢對象的住宅,此一名詞定義僅為概念指稱。 (註3)」
政府為什麼要蓋社會住宅?
太多人忽略社會住宅是一種社會福利政策。
在澳洲,社會住宅基礎建立於聯邦住宅協議Commonwealth-State Housing Agreement(CSHA) 與租賃援助Rent Assistance(RA)兩項法案;在紐西蘭,社會住宅由負責社會福利業務的社會發展局主導,在在都顯示這些政策出現是為了保障弱勢。以長久以來令台灣驕傲的國民健康保險為例,我們當然可以選擇投保更高額私人醫療保險,但健保確實,基本保障許多家庭免於無法負擔高額醫療費用,保障基本醫療權利。
「不要蓋在我家旁邊。」在自稱「最美的風景是人」的台灣是多麼沉重與諷刺。反對社會住宅的理由不外乎造成房價下跌與弱勢族群被標籤化相關,但是有關當局的行為經常更加助長這樣的風氣。 2013年台北市政府宣布「首波2處社會住宅之10%弱勢保障,僅先保障育有未成年子女3人、低收入戶、身心障礙者、65歲以上老人、原住民等5類;未將同列於住宅法第4條之特殊境遇家庭、離院青少年、受家暴或性侵者、愛滋病感染者、遊民及災民等納入優先保障範圍。 」(註4)
面對居民反對,政府沒有積極建立弱勢者與居民互相溝通了解,並讓居民安心的配套措施,反而進一步打壓弱勢族群,這是在建立台灣居住正義的一大挫敗,同時也顯示出,即使在台灣首善之都台北,當局對居住正義之理解貧乏,使政府推動相關政策總是無法站穩腳跟。
台灣需要社會住宅。但是放它一條生路,把它跟解決高房價的議題脫鉤吧!
高房價議題固然凸顯台灣缺乏社會住宅,但別再冀望興建社會住宅能造成房市多大改變。惟有專注在社會福利的核心價值,才不會再有下一個「合宜住宅」,這類看似善意卻徹底失敗的政策。
註1: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40827/394243.htm
註2:http://0rz.tw/8Z1sK
註3:http://0rz.tw/TqwIo
註4:http://www.coolloud.org.tw/node/73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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