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紐西蘭成為世界第三大再生能源先進國,究竟這個與台灣同樣處於地震帶、人口少於大台北的島國,是如何辦到的?
還未發展核電就先受核廢與輻射之害
1968 年,紐西蘭曾經短暫計畫興建核電廠,預計提供當時人口最多的大城市奧克蘭 80% 的用電。然而,由於Maui 天然氣田和 Huntly 新煤礦的發現,使這個計畫在 1972 年被擱置。更重要的是,自1950年代起,美英法頻頻在南太平洋地區進行核子試爆,使得紐西蘭人民在還未接觸核能發電之前,就已經先感受到了核廢料及核輻射對自然環境所造成的衝擊,最終促使國會於1987 年通過《紐西蘭無核區、裁軍及武器管制法案》(New Zealand Nuclear Free Zone, Disarmament, and Arms Control Act 1987),全面禁止所有核能動力船隻及核武靠近紐西蘭領海。該法案雖然未禁止核電廠的設置,卻預示了紐西蘭即將走上一條與大部分國家不一樣的能源道路:一條沒有核能,且再生能源利用比例讓其他能源技術大國望塵莫及的道路。在紐西蘭,能源政策主要是由環境部負責, 2005 年更設立氣候變遷部長一職 (Minister for Climate Change Issues),專門負責國內外相關政策執行。從 2007 年開始,紐西蘭的能源政策持續聚焦在「再生能源發展」、「能源效率與保存」,以及「需求成長既穩定供電」三大主題上。這些政策調整,就是紐西蘭之所以能夠在本國能源需求、全球氣候變遷之間成功取得平衡的關鍵所在。
以碳排放交易制度鼓勵企業降低汙染
紐西蘭最受到國際矚目的政策,莫過於「碳排放交易制度」(Emissions Trading Scheme)。此政策是紐西蘭為達到京都議定書生效後所設定的碳排放量減量目標,以及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的規定所設計。紐西蘭雖然不是世界上唯一執行碳排放交易制度的國家,但其政策涵蓋範圍的廣泛程度,放眼全球只屈於歐盟標準,相當前衛。工黨政府於 2007 年即開始研擬相關法案,並很快地通過《2008 年氣候變遷反應 (溫室氣體排放交易) 修正法案》(Climate Change Response (Emissions Trading) Amendment Act 2008)、《紐西蘭溫室氣體排放交易方案》(New Zealand Emissions Trading Scheme, NZETS),將京都議定書當中明定的六種溫室氣體納入交易系統,並以紐西蘭獨創的排放單位 NZU (New Zealand Unit) 將紐西蘭經濟生產與溫室氣體排放直接掛勾,管制國內個別廠商的排放量。不過由於 2008 年工黨在選戰中敗給右翼最大黨─國家黨 (National Party) ,繼任的總理 John Key 在政策上轉為自由派保守路線,希望盡量節省相關預算、減少政府管制,因此改變了前政府的部分計畫。其中最明顯的改變,莫過於 2012 年與他任命的氣候變遷部長 Tim Groser 共同以「因為技術上還無法確實測量、監控農牧業的溫室氣體排放量」為由,用修正案的方式把紐西蘭溫室氣體排放大宗來源,同時也是出口產業要角的農牧業從 2013 年碳排放交易制度實施名單中排除,延後到 2014 年再行討論是否於 2015 年實施。
讓其他國家望塵莫及的再生能源發展
紐西蘭還擁有一套非常完整的系統性再生能源發展政策,且透過能源戰略修定、能源工業規範及相關稅法擬訂,不僅鼓勵廠商及消費者改變行為,更藉此提升總體再生能源的使用率。例如《紐西蘭能源戰略2011-2021》(The New Zealand Energy Strategy 2011-2021) 即設定 2025 年的再生能源要達到全國總發電量 90% 的目標;在《紐西蘭國家能源效率及儲蓄戰略》(National Energy Efficiency and Conservation Strategy) 中,也設定 2025 年木質生物能源或地熱能源的總發電量要增加9.5 皮焦 (PJ) ,相當於 2012 年的 3.7% (該年總輸出電量為 252PJ ),超過煤炭火力發電量的三分之一。在相關規範及稅法方面,紐西蘭從產業端到消費端的相關法令都會適時地依照最新一期能源戰略目標進行修改,並使用發照、免稅等方式誘導國家能源產業轉型。例如再生能源的發電成本一概不含關稅或受到政府補貼,也因此減少能源轉型過程中不必要的稅金浪費。其他具體項目還包括包括透過2012年透過管控牌照發放的方式以生質酒精燃料取代生質柴油,建立本土生質酒精燃料工業(Energy in New Zealsn 2013, pp.58)、免除生質酒精燃料的酒精消費稅、免除2020 年以前電動汽車的道路使用稅等。在政府的大力推動下,紐西蘭再生能源產業的供電能力在近幾年有相當大的進展。根據《2013紐西蘭能源報告書》(Energy in New Zealand 2013)所公布的2012年度能源供給來源統計資料裡顯示 (詳見下表),其再生能源比例高達 37%,躍升 OECD 第三大再生能源利用國,僅次於冰島、挪威。其他來源則依次為石油的 33%、天然氣 21%,煤炭 (火力) 發電的9%。特別值得一提的是,紐西蘭近年來再生能源所佔比重之所以能大幅增加,主要是來自地熱發電的貢獻 (19%)。過往,由於地熱發電的溫度不及煤炭火力發電,貢獻程度遲遲無法與火力發電相比。但是自從2008起,由於地熱發電技術持續改善,其發電功率已提升約 15%,促使自該年起的煤炭火力發電比例也隨著逐年下降到 2012 年的 9%。已廣設六座地熱發電廠的紐西蘭還計畫即將新增兩座於北島中部,使紐西蘭變世界第四大地熱發電能源國。
圖片來源:Energy in New Zealand 2013 (陳一仁翻譯重製)
核能發電政策起死回生?
然而,在紐西蘭大力推進各項前瞻性的能源政策的同時,頗有聲望的英國環境研究學者 James Lovelock 卻公開表示,為更有效地降低碳排放量以因應氣候變遷所帶來的挑戰,各國政府應好好考慮發電效能相當好的核電,因為傳統的火力發電會帶來太多污染,而再生能源卻遠遠趕不上不斷在成長的用電需求。此話一出很快地在各國引起辯論,包括以發展再生能源企圖達到能源自主的紐西蘭。2008 年,紐西蘭政府還因此做了全國性的問卷調查,結果顯示,只有19%的民眾願意考慮核能做為發展選項,同時卻有 77% 與 69% 人贊成持續發展風力、太陽能發電。由此可見,發展核電仍然無法成為紐西蘭的主流民意,相反的,紐西蘭仍堅持在發展再生能源的路上,並且將累積越來越豐碩、獨特的成就。參考資料與延伸閱讀:
- Ministry of Economic Development of New Zealand, 2007, 'New Zealand Energy Strategy to 2050'
- New Zealand Legislation, 2008, 'Climate Change Response (Emissions Trading) Amendment Act 2008'
- Ministry of Economic Development of New Zealand, 2010, 'New Zealand Energy Strategy 2011-2021'
- Energy Efficiency and Conservation Authority of New Zealand, 2011, ‘Renewable Energy in New Zealand’
- Ministry of Business Innovation & Employment of New Zealand, 2013, 'Energy in New Zealand 2013'
- Ministry for the Environment of New Zealand, 'International Climate Change Policy'
- Ministry of the Environment of New Zealand, 'The New Zealand Emissions Trading Sche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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